大家好,关于2020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2020年东莞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东莞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直以来,企业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一项义务。
但是,企业单位故意不缴存公积金,又或者少缴、漏缴的情况屡禁不止,
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公积金权益呢?
日前,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让你更加了解东莞的公积金该如何缴存?
聚焦一:企业单位应在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少人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在转正后,才能正式由单位帮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最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新设立单位必须在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从职工被录取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且要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而针对新调入工作单位的职工而言,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聚焦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缴存公积金的额度标准是什么?许多人在缴纳公积金的同时,却对这个问题“傻傻分不清”。
《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而缴存基数则是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而在缴存比例上,政策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
聚焦三:未按规定,单位企业应给为职工补缴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若单位发生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且存在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继承该单位权利义务的新主体为职工补缴。
另外,针对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此次管理办法的亮点在于,相较以往,其在补缴、降比例、部门职责方面都做了重大的修改,补缴是亮点之一。
聚焦四:不开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单位将严惩
《管理办法》还指出,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按相关规定加处罚款。
同时,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4月16日至27日止,共10个工作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69-22337074;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ggjj_ywglk@163.com;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的好处,那么2022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是什么呢?我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2、2022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是什么
3、2020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6、(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12、综上,大家对公积金的提取有了一定的了解,公积金用于购买房屋可以享受很大的贷款优惠。在现今房价高速上涨的时代,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好处。
1、 2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可贷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2、其中特别提到,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贷额度分别计算后累加。有下列任一情形(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3、同时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
4、据了解,旧政策为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但最长均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并不得超过30年(其中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5、申请对象职工家庭(由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组成,下同)收入来源稳定合法,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累计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未满2次,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
6、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提前还款的金额;商转公贷款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原则上职工应在商转公确认书出具后规定期限内提前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由担保机构代理贷款申请手续。
7、据2019年8月29日,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中,官方回应表示,我市已全面落实异地贷款政策,异地缴存职工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的贷款政策除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高10%以外已完全一致。
8、据悉,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2020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和2020年东莞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东莞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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