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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政策?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今天给各位分享2020年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1、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2、《通知》指出,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3、具体而言,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东莞市自2011年试行商转公贷款以来,商转公的要求是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随着房价持续攀升,群众对增加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职工可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为纯公积金贷款,这将为无法还清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贷款余额的职工打开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大门,对于早期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的职工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5、贷款额度申请上浮的条件则显示,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通知》明确,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6、此外,《通知》显示,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7、而对于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但当时只能贷20年的情况,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请。

8、《通知》显示,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9、在还款方式上,《通知》显示,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1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新版业务指南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同步启用。届时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主要变化及继续执行的贷款政策要点通知如下:

11、一、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

12、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13、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14、三、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

15、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16、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17、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18、六、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

19、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

20、七、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21、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将提前收回贷款或按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直至重新依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为止。

22、八、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

23、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4、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25、十、《贷款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指标内容

26、第八条第(二)项信用状况:详见贷款《办事指南》。

27、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期限:开户且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28、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范围:不超过家庭收入(职工及其配偶缴存基数)的60%。

29、第十条第(一)项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30、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比例:本地申请首套房70%、本地申请二套房及异地申请60%。

31、第十一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参数:详见贷款业务指南。

32、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期限:60天。

二、东莞公积金新政: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可贷30年

1、 2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可贷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2、其中特别提到,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贷额度分别计算后累加。有下列任一情形(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3、同时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

4、据了解,旧政策为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但最长均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并不得超过30年(其中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5、申请对象职工家庭(由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组成,下同)收入来源稳定合法,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累计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未满2次,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

6、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提前还款的金额;商转公贷款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原则上职工应在商转公确认书出具后规定期限内提前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由担保机构代理贷款申请手续。

7、据2019年8月29日,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中,官方回应表示,我市已全面落实异地贷款政策,异地缴存职工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的贷款政策除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高10%以外已完全一致。

8、据悉,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现在东莞市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2、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3、(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4、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5、(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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