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2020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婚的,应声明单身(见附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第(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制定说明: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考虑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将原办法租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申请取2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制定说明:按照中央、省、市租购并举要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取消原办法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的规定。
参考资料: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了提高职工的保障,基本上的单位都会缴纳公积金,在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之后,如果是有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使用,此时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因此人们比较关注的就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最近很多成都朋友都在咨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一些人提取公积金是为了住房消费才提取的,而住房消费通常是用于自住住房,还有就是房屋的大修、翻建,或者是自建自有住房等情况,还有就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情况,或者是用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公积金通常是职工离休、退休的情况,还有就是出境定居的情况也能提取,或者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还有一种就是死亡的情况。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如果是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还有就是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或者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如果是住房消费支取,这种情况支取是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等;如果是退休销户提取的话,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如果是出国定居的话,需要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有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2020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友情链接:
广告合作商务QQ: 81849964
2026年最新贷款计算器,采用2026年最新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利率表,提供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买房、个人按揭月供购房等银行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在线使用,2026年最好用的房贷计算器,房贷利息计算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