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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公积金上限 北京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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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北京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员工金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归于员工个人全部。员工和单位依照必定的份额进行缴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要求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缴存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社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向选定的经办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1、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单位应清楚写明需要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用途。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单位经办人办理上述申请,只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不是单位的单位经办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北京公积金缴存证明(即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北京公积金上限2022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上限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

3、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下限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82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3、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水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三、北京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限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7652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3826元,月缴存额比上年度上限提高了878元。如果单位选择的缴存比例为最低的5%,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18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594元。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可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银行受理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批准;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汇专用账户,或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存款账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账户,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算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算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单原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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